作者: kimkimkimkim (中肯哥~) 看板: sex
標題: [新聞] 「做愛方式別變太多」小三遭判4月刑
時間: Sat Jun 2 11:44:36 2012
「做愛方式別變太多」小三遭判4月刑
【聯合晚報╱記者董介白/台北報導】 2012.06.01 02:58 pm
北市一名30歲的李姓女子,成了有婦之夫的小三,在交往過程
中,李女與劉姓男友在網路即時通的火辣對話,被男友的老婆
發現坦承姦情,在即時通的對話中,李女要求劉男「回家做愛
方式不要改變太多! 女人很敏感,我怕被發現」,台北地院審
理後,以李女與有配偶之人相姦罪,判處 4月徒刑,得易科罰
金。
在本案中,有婦之夫的劉姓男子,雖遭元配妻子提告,但之後
旋即撤回告訴,劉妻只告小三李女。
住在北市文山區的30歲李姓女子,是於91年間透過網路認識已
婚的劉男,之後並發展成婚外情,前年底,劉妻從丈夫的電腦
中,發現劉男與李女,在 YAHOO奇摩的即時通對話紀綠內容,
發覺老公出軌的火辣對話。
經劉妻追問下,劉男坦承在99年中,與李女在文山區秀明路的
印石汽車旅館發生姦情,但只有一次性關係。
劉男與李女在網路即時通的對話,十分火辣,包括劉男說:「
你喜歡讓我強暴妳,硬上妳的感覺,讓我很HI。」另李女則要
求劉男小心點,說:「你回家做愛的方式不要改變太多喔! 女
心很敏感……我怕被發現。」還說:「之前我的男友突然多學
了一個新姿勢,我也懷疑很久。」
在本案中,因證據的問題,法官採信李女的說法,指在93年到
99年這段期間,雙方並未交往接觸,甚至在劉妻掌握即時通的
火辣激情對話後,也一概否認,但法官根據劉女與李女見面時
私錄的坦承錄音,以及有關的即時通對話內容,以李女妨害劉
妻的家庭生活及婚姻,犯後仍意圖推卸責任,判她4月徒刑。
【2012/06/01 聯合晚報】@ http://udn.com/
http://udn.com/NEWS/SOCIETY/SOC3/7131445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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→ HKH210:看你上上上篇 06/02 12:26
- Jun 02 Sat 2012 14:02
[新聞] 「做愛方式別變太多」小三遭判4月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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